很多情況下, 投資房或商業不動產在扣掉開支後, 基本與收入打平。 那麼, 投資房與商業不動產到底在賺什麼? 其實投資房與商業不動產都是在賺未來的升值潛力和每年報稅時所做的折舊費用。
折舊這個概念對於投資房和商業不動產的稅務抵扣極為重要。 土地本身無法折舊,只有房屋本身的價值可以申報折舊。 透過折舊可降低每年收入從而達到減少賦稅的目的, 如果有多餘的虧損當年抵扣不完, 也可以沿抵到下一年。 住宅的折舊年限是27.5年,商業樓的折舊年限為39年。 另外如果有一些大的支出,如: 裝修和買新傢俱等開銷也可以按照年限慢慢折舊。
除了折舊之外,為了運營出租房而做出的合理的支出都可以在報稅時抵扣,常見的專案有:招租廣告,清潔維護、維修,仲介傭金,貸款利息(無上限),保險管理費。 所以基本大多數的投資房在做了以上的折舊和抵扣后需要報稅的收入並不會很多。
那麼賣出投資房和商業不動產的時候要如何報稅呢? 首先投資房是無增值免稅額的,其次賣房開銷(廣告、中介費用等)可以從利潤中扣除,最終的利潤按照長期資本利得計算。 值得注意的是,賣房時這棟投資房之前折舊的總金額是需要交稅的,最高稅率為25%。
若當下不想繳稅, 還可以透過1031 Exchange 的方式將所賺取的盈利繼續投資房產。 投資人須同時滿足三大條件:第一,必須是同樣的持有人(不能更換或增減)的投資房換投資房。 第二,需在45天內購買,180天內完成交易。 第三,所有獲利都要再投資,如果有截留,需交稅。
如果賣後沒有繼續投資房產,不能使用1031 Exchange,則需在賣掉后直接交長期資本利得稅和折舊追回款,申報聯邦8824稅表與加州3840稅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