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移民vs. 職業移民
親屬移民包括:
· 第一順位F1美國公民的未婚成年子女(21歲以上)
· 第二順位F2永久居民(綠卡)的配偶和未婚未成年子女(目前無排期,可直接申請綠卡)
· 第三順位F3永久居民的未婚成年子女(21歲以上,需排期)
· 第四順位F4 公民的成年已婚子女(目前排期較久)
· 最後是公民的兄弟姐妹(目前排期約為15年)。
職業移民包括:
· EB-1傑出人才
· EB-2高級學位專業/特殊技能人才
· EB-3專業技術勞工(目前因為美國大量缺乏技術勞工,有兩年工作經驗的EB-3反而比碩士甚至博士學位的EB-2排隊快得多)
· EB-4的特殊人員簽證(宗教神職人員,或者教會的工作人員,目前沒有任何排期但是審核相當嚴格。 )
· EB-5的投資移民(80%的EB-5案例是通過區域中心投資,較少的比例為自主投資)。
移民政策的發展:拜登vs. 川普
拜登總統廢除川普多項嚴苛的移民法規的行政命令如: 川普總統提出綠卡申請者需填寫表格證明自己沒有獲取政府福利、通過提高H-1B申請者的工資標準來改革工作簽證的申請等。 拜登總統同時提出修改移民法案放寬移民政策, 但提案仍需經過美國眾議院和參議院通過後才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