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如何保護自己?
雇主想要保護自己就需要盡量讓書面檔更加齊全,首先,公司要有詳細的員工手冊,員工手冊通常包含及告知員工勞工法規定下的員工權益,比如: 員工的休息時間、用餐時間等等。 員工受傷后應該報備給誰? 緊急聯絡人及保險公司的聯繫方式。 萬一員工被歧視或騷擾如何報備給上司,公司會如何處理等等。 建議讓員工書面簽字表示已閱讀員工手冊並每年按照新法規更新手冊內容。
當員工做錯事情或時常遲到等損害公司的情況發生時,您可以先進行書面記錄,情況嚴重的情況下可以發出警告信讓員工簽字但不可強迫員工簽字。 若員工拒絕簽字, 仍需將警告信放入員工的個人文檔中以備將來解雇員工時不幸產生紛爭。
公司需詳細記錄員工打卡記錄,以防在工作時間上產生紛爭。 打卡記錄和工資單要相符,如果二者不相符,不管是多給還是少給都是不合法的。 一天至少四次打卡,早晨進入公司打卡一次,中午吃飯或休息打卡一次,午休后回來工作打卡一次,晚上下班打卡一共四次。
員工個人記錄是當員工只是遲到或一些其他比較小的問題,警告信太嚴肅而且覺得會產生隔閡和尷尬的情況下,雇主可以先做一個內部的員工記錄,來記錄每一次事件作為證據,以備不時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