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父母担心女儿太年轻,但又想用女儿的名字给她买房子,应该怎么办?
A:如果没设立信託,结婚之后,如果女儿过世,那么第一受益人就是她配偶。
如果房子买给女儿,那女儿可以设立生前信託,规定信託受益人是谁。如果父母担心受益人是她的配偶,并且还是想要有控制权的话,父母可以设立一个不可撤销信託,把资产放进信託里面。用不可撤销信託里的钱去投资房产,财产与女儿无关,也不会有财产纠纷的问题。
Q:如何把钱给孩子?
A:可以使用每年的赠与免税额 $18,000 (每年增加)。如果要给超过年度赠与免税额,就需要提前用到部分或全部的终身遗产/赠与免税额。
Q:如果父母有资产,子女有信託,那如何把父母的资产转移到自己的信託里呢?
A:最好父母有属于自己的信託,可以直接在信託里把资产分配给子女。子女继承后就可以直接申请把资产转移到自己信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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